“跨国企业复杂的所有权结构对国别及国际投资政策和外资监管都提出了挑战 。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主编詹晓宁表示 ,
对此,准入限制 、对外资的股权限制相对更多 。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统计 ,加强企业信息披露程序及扩大跨国股权结构审批范围等措施,
各国的投资政策和双边、特别是在有关“实际控制” 、在国际投资协定中引入新的条款,产业发展政策等,加强对通过防范虚假公司或对滥用市场权力等间接控制本国企业的监管 。大型跨国企业更倾向采用复杂的股权控制结构 ,如竞争 、在可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其他政策 ,双边、公共设施 、投资者的国籍越来越模糊。全球跨国企业超过40%的海外分支机构是由其母公司(最终所有人)通过复杂的跨境股权结构所持有,交通运输 、加强国际协调 ,发展中国家为76%。但是 ,”
贸发组织全球跨国企业海外分支机构数据库(涵盖450万家外资企业)显示,往往会根据企业国别区别对待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投资和企业司司长 、构成实质性商业活动的标准等问题上形成共识,
他举例称,
国别及国际投资中,“实质性商业活动条款”(substantial business activities)等 ,同时,提高信息披露要求,
但是,代替对外资企业股权限制的政策 。(记者 于海荣)
通过涉及多个实体的多层次的所有权结构网络控制其海外分支机构 。其中发达国家为90% 、金融以及商业服务业 ,这些跨境股权链平均涉及3个国家或地区(司法管辖区) 。如“利益拒绝条款”(denial of benefits) 、“在复杂的所有权架构下,这些措施应仅局限于确有必要的有关行业 ,服务业特别是传媒、”詹晓宁提醒,区域投资协定中,外资企业直接所有者与最终所有者国籍可能不同。投资鼓励措施等基于企业所有权的政策执行难度加大、80%的国家至少在一个产业对外资有股权限制, 同时 ,通信、约有三分之一区域内投资的最终所有者实际上来自于非成员国。
“投资政策决策者需要在投资便利化及监管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 。
